近期山东济南、河南郑州多地,有超市因销售“酒鬼花生”,被四川一家企业以“侵权”告上法庭,或将面临数万元不等的索赔。
四川省百世兴食品产业有限公司是“酒鬼花生”商标的权利人,委托有关律师事务所,起诉济南章丘的多家小超市,未经许可在其经营场所内批发销售的花生商品上使用“酒鬼”的标识,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,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品牌、品质形象,给原告的经济利益造成很大的损失。很多商家无奈选择和解,赔偿原告数千元了事。
河南省内一些商超也因为“酒鬼花生”被告上法庭。
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,2020年12月28日,郑州及荥阳共有4家商超因酒鬼花生相关的“侵害商标权”纠纷被告上法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