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24日,恩施市芭蕉侗族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违法使用“恩施玉露”“恩施富硒茶”商标专项检查行动。
此次专项行动对商店、小作坊、生产企业等食品生产主体开展全面检查,督促各经营单位和生产主体遵守商标使用规定。一是宣传先行,对经营主体和生产厂家发放宣传单页,责令限期改正,并在全乡告示栏张贴警示通知;二是强化监督,严格检查全乡商家售卖的茶叶及相关制品,仔细查验授权企业手续是否齐全,未经恩施市茶叶协会授权许可,不得擅自使用“恩施玉露”“恩施富硒茶”商标或字样。
截至目前,该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检查茶叶经营单位和生产单位40余次,暂未发现有违法使用“恩施玉露”“恩施富硒茶”商标行为。下一步,该乡将继续加大对违法使用商标的排查力度,保护商标专用权,维护商标信誉。